2013年8月19日 星期一

第四章 大學畢業前進戰場 職場新鮮人,你我所不知! ( 問 22、23 )

到大公司擔任派遣員工是好選擇嗎?

        派遣員工最早起源於歐美,1970年代經濟快速發展時日本也開始採用派遣員工,這些國家的派遣文化經過四、五十年的發展,已趨向成熟,除了基層職務外,也有部分高階主管派遣,在待遇方面,因其保障福利較低,所以普遍擁有較高的薪資;而臺灣的派遣尚在發展中,大多是以基層的工作為主,例如:秘書、總機、助理、維修工程師等等,其保障福利較正式員工低,且薪資部分甚至有比正式員工低的傾向。

        在大環境的變遷下,企業為了追求更高的彈性以適應市場的變化,越來越多的企業將非核心的工作委外,藉由派遣員工的僱用不僅節省公司的人事成本,更增加了自身人員調度的彈性;或者,公司短期有任務性需要,但該年度公司已沒有新進人員的預算額度(headcount),這時也會選擇用派遣。因此,在使用派遣人員越來越普遍的時代下,這樣的工作型態對於追求長期穩定的應徵者而言,衝擊更是顯而易見。

        對於毫無工作經驗的人而言,選擇被派遣到大公司服 務,雖然工作條件不如正職員工,但有以下的優點:
       
        (1)在職場中,派遣人員被派到大公司工作,由於該期間內工作表現良好,因此,在約定服務的期間結束後,被主管、公司欣賞而轉職成為正職員工的例子比比皆是。
       
        在這種情形下派遣的工作型態,反而變成求職時的跳板。舉例來說,台灣跟日本企業界在派遣員工方面,近年來有temp to perm
(temporary to permanent)的趨勢。所以,當員工被派遣到公司工作後,在合約期快結束前,若公司很欣賞該名員工,而員工也喜愛、認同公司的文化,那麼公司很有可能在派遣合約結束後,直接將其派遣員工留下並成為正職人員。以此看來,先前的派遣期反而成為試用期,像這樣的制度也降低公司聘請到不適任員工的風險。

        (2)從新鮮的人角度來看,則可利用這樣的機會作為初入職場的敲門磚,可到各種不同類型的公司試試看哪種產業或是職務是自己的 興趣,當然如果派遣結束後,你無法轉成正式員工,但曾在這家大公司工作的資歷將會讓你的履歷表增色不少。

        (3)派遣員工的上班時間較正職員工有彈性,在派遣合約結束後,能有較長的時間可以安排自己想做的事,例如:出國遊學兩個月,學到與一般人不同的東西,也許是語言能力,也許是擁有不同的國際觀,也會成為可貴的經驗。最後,新鮮人要特別留意,派遣人員的資歷避免超過三、四年,否則未來應徵正職時,公司會先入為主的認為該人選的能力較差、穩定性不夠,或是沒有經濟壓力只想彈性工作,如此則會提高未來就業的困難度。


擔任派遣員工在簽訂合約時有哪些注意事項?

        合約內容主要包含工作性質及內容、工作地點、派遣期間、薪資福利、保險、休假方式,理論上與賠償責任、數字相關的內容都要特別注意,以下將列舉一些常遇到的問題:

        a.派遣最常發生的問題是公司沒有投保正常金額的勞健保,因此在簽訂合約之前,需特別注意合約上一定要有勞保、健保和退休金提撥相關內容。

        b.因有些不肖業者會剝奪派遣員工於勞基法上原本應享有的基本福利,例如:休假的計算方式,所以要特別留意自身該有的福利有無被剝奪。

        c.了解公司有沒有給予額外的福利,例如:有無加保團體保險。

        d.若有一方毀約,該負什麼賠償責任,分成兩方面要注意:

            (1)若派遣公司毫無理由或是因專案結束而單方面提早結束派遣,此時應給付資遣費。

            (2)特別留意有關派遣員工自身的賠償責任條款,避免受到不平等的待遇,例如:員工因私人原因未做滿合約簽訂的半年,則需賠償公司壹百萬。如果有任何疑惑的地方,可以請教師長或是專家。

        e.有些工作是因為離職率特別高,沒有人願意做,公司才會選擇用派遣,因此,務必確認工作場所的安全性與工作內容的合法性。

        f.派遣期間原則上不會超過一年,舉例來說:公司在六個月的派遣期結束後,若要求員工再簽訂六個月的派遣,當契約有續約之情形時,則變成不定期契約,此時勞基法規定該給予員工應當的福利,公司若採用無止盡的派遣但沒有按照勞基法給予適當的福利,則有規避責任之嫌,並已違反勞動基準法。

        社會不比學校單純,在簽約之前,一定要仔細閱讀合約內容,釐清每一事項,切勿在似懂非懂的狀態下草率簽約,以免讓自身的權益受損。

(本文出自<<大學生職涯規劃全攻略──生涯規劃一百問>>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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